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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检察官编“防狼口诀”教孩童学会自我保护

来源:红网 作者:许志华 冯辉 欧华柱 编辑:刘飞越 2014-05-28 16:11:56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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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桂阳5月28日讯(通讯员 许志华 冯辉 欧华柱)“小小孩童要注意,防狼口诀心中记,零食零钱不乱拿,陌生人要远离他,除了爸爸和妈妈,泳装部位不许摸……”
  
  5月28日,笔者来到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检察院,该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检察室”的检察官们正在编写“防狼口诀”,为“六一”儿童节献上一份特殊的礼物。
  
  检察长汪德华告诉我们:“编写这则家长和孩子易懂、好记的防狼口诀源于本院正在办理的一起猥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目前,该案的犯罪嫌疑人欧阳政海(绰号光头)和王开文(绰号瘸子)已被批准逮捕,正在审查起诉。
  
  经查,“光头”和“瘸子”系桂阳县荷叶镇农民,均有盗窃犯罪前科,案发前合租住在荷叶镇新市村,其中“瘸子”因早年摔伤致残,失去性功能。自2012年9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瘸子”经常在网吧上网,跟几名上网的未成年女学生熟络以后,以金钱及零食为诱饵,将她们诱至其出租屋或偏僻小巷,采取抠摸乳房、阴部等下流淫秽的手段进行猥亵犯罪。后来合租一处的光头也加入其中,或分头或共同实施猥亵犯罪。
  
  犯罪嫌疑人“瘸子”供述了他第一次猥亵未成年女学生的犯罪经历:2012年12月的一天,在荷叶镇圩上,我碰到12岁的初一女生妞妞,她要我给她50元钱。我说,给你钱可以但是你要给我摸一下胸部。为了50元钱,妞妞同意了,于是瘸子第一次把魔爪伸向了未成年女学生。
  
  办案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实施猥亵犯罪后对被害人说,“不要告诉爸爸妈妈,但可以告诉朋友,也可以带朋友去他们家里要零钱和零食。”犯罪嫌疑人利用小女孩之间相互转告,吸引不懂事的未成年女学生主动去找他们。2013年12月29日晚上,胡某在帮年仅6岁的女儿洗澡的时候,女儿说出了这个“秘密”,才向公安机关报案。12月31日,两名犯罪嫌疑人在其出租屋内被民警抓获,并向警方供述了10次猥亵未成年女孩的犯罪事实,其中最小的才6岁。
  
  办案检察官说:猥亵儿童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对未成年的性骚扰,即使在对象不明了意图和没有违抗乃至顺从的情况下,也可视为猥亵。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从重处罚。”
  
  正在参加“防狼”口诀编写的桂阳县副检察长邓启勇说:未成年人没有防范意识和反抗能力,防止孩子受到非法侵犯和伤害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让他学会自我保护。他建议,对于4岁以后的孩子,家长和学校要教孩子认识身体的隐私部位,告诉孩子泳装部位不可以随便让他人看、让他人摸,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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