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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今年46岁,是某公司的送货员。2014年2月初,吴某不小心把公司一万元货款丢失,公司要求其限时赔偿。吴某平时喜好赌博,身边没什么积蓄,一番思考后终于想到一种损人利己的办法。吴某家中有一根重约60克价值仅50元的假黄金项链,准备拿该假黄金项链去寄卖行骗取抵押款。为了置身事外,吴某指使不知情的好友李某去办理抵押。
2014年2月25日,李某拿着项链来到衡阳市华新开发区某寄卖行办理抵押手续,寄卖行老板杨某只是简单询问了几句便给李某办理了一万元的抵押手续,吴某拿到抵押款后便偿还了公司的欠款。几天后,寄卖行老板杨某发现项链是假的后便找李某退钱。李某之后又找上了吴某,吴某置之不理。
无计可施的李某只好报警,了解案情后,民警迅速出动,将为了金钱而陷朋友于不义的吴某成功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