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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联合状告村民小组私分公款 检察院介入矛盾解决

来源:红网 作者:邓方方 邱晏 李榕 编辑:王津 2014-06-12 16:08:16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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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资兴6月12日讯(通讯员 邓方方 邱晏 李榕)6月12日,湖南省资兴市白廊乡石角头组最后一个村民在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上签了字。至此,因150万元收益分配问题而困扰该乡3个月的矛盾纠纷圆满解决。
  
  “没想到检察官会来到村里给我们答复,帮我们调解纠纷,我们对这次的分配方案还挺满意的”。听到村民的反馈,资兴市检察院控申科干警欣慰地笑了。
  
  2014年3月,资兴市检察机关控申科干警接到白廊乡6名村民的集体来访,他们递交了40余名村民的联名上书,并状告石角头组村民小组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没有形成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的情况下“私分公款”。“他们将资兴市修东江湖环湖公路的150余万元集体土地补偿资金自私划拨到自己和个别人账户之上,”村民们的情绪很激动,一村民甚至扬言要去环湖公路堵路阻工。
  
  东江湖环湖公路是湖南省资兴市为打造东江湖5A景区而兴建的重点工程,也是环湖区域的第一条高标准旅游公路。白廊乡是环湖公路通过的主要乡镇之一,征地补偿款分配问题群众最为关注,所衍生的矛盾纠纷也让乡政府颇为头疼。
  
  干警们向白廊乡政府了解了事情的大致情况,并找来村民小组成员和部分村民问话。经过多方调查取证并收集证据后发现,该村村民小组分配征地补偿款时,在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没有形成分配方案的情况下就把一部分款项分到了部分被征地村民手里,确实存在程序上的瑕疵,但是不存在“私分公款”一说,村民对村民小组的行为存在误解。
  
  该院控申科科长张鹏飞向村民解释道,“不能得而得的行为才是私分。此次村民小组把征地补偿款分给了被征收果园的村民,款项是分给了应发之人。此外,按照湖南省相关政策规定,如不能调整承包地给被征地农民,也没有对被征地农民进行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款应该按不能少于75%补给被征地户,但是要经过村民协商,达成分配方案后再进行分配。而石角头组村民小组在分配时已经预留了10%征地补偿款在组上,但却由于没有经村民同意,未达成统一的分配方案就进行分配,分配程序上存在一定瑕疵。而私分公款一个最大的特点则是把国家或者集体的财产据为己有,属于贪污罪的一种。因此,村民小组的行为不是私分公款,而是程序不到位的分配”。
  
  见检察官如此耐心的说法释理,一直不肯将“私分款”退回的7户被征地村民答应先将款项退回来。激动的村民情绪也渐渐平复下来。“我们还是希望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方案能相对公平一点,兼顾各方的利益,”一村民代表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身边的村民纷纷附和道。
  
  经过资兴市检察院检察官和白廊乡政府工作人员多次进村入户的调解并落实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石角头组于6月初达成分配协议和方案,并在组上予以公示,将征地补偿款分了下去。
  
  2014年上半年,资兴市检察机关控申科已接访70余人次,排查调处群众矛盾纠纷13起。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密切了检民联系,提升了检察工作的公信力和群众的满意度,连续多年实现了涉检进京零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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