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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面车灯晃眼 司机撞死横过马路行人被诉

来源:红网 作者:陈小玲 编辑:刘飞越 2014-06-14 11:46:17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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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6月14日讯(通讯员 陈小玲)远光灯会让司机“瞬间致盲”,这时,司机应减慢车速,观察前方情况后方通过,否则埋下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这不仅有试验验证,更有血淋淋的事故证明其现实危害。2014年6月13日株洲县公安局将张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4年4月8日晚上,张某驾驶小轿车从株洲市往株洲县方向行驶。8:20,当车行驶至时代电气绝缘有限公司路段时,因相向车辆灯光照射引起视觉障碍,在这种情况下,张某无法正确判断前方情况时又未降低车速安全行驶,将正在前进方向从右至左横过马路的行人撞伤后,造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后果。
  
  经责任事故认定,张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检察官提醒:夜间行车,对向行驶的车辆开远光灯照射下,两车之间的人、物体在某角度下完全淹没在灯光中,很难被司机观察到,就像在灯光中“蒸发”了一样。这种现象被称为“蒸发现象”。除了对面的远光灯会影响视线外,后方车辆开远光灯也会对前车造成很大影响。后视镜出现大面积的光晕,反射到司机的眼睛里,这个时候司机如果想要换道或转弯,他根本无法从后视镜里观察到车旁的情况,也包含行人。所以说,夜间行车遇远灯光照射一定要减速行驶,注意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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