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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陈某如实向民警交待了其于2009年4月12日,伙同胡某(已判刑)、朱某(已判刑)、“獗狸(身份待查)”等人窜至汝城县热水镇益热公路原热水镇木材检查站路段,采取用竹子拦停受害人摩托车,并用刀威吓、用透明胶捆绑受害人等暴力方式,抢走受害人现金人民币50余元和一台手机的犯罪实事。
陈某自2009年涉案逃逸后,每天惶惶不可终日。在办案民警及其亲属的劝说后,他产生了争取早日解脱、重新做人的念头。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汝城县公安局依法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