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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正系汨罗市桃林寺镇东塘村人。2012年,吴正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缓刑期间,吴正表现良好。
2013年5月4日,吴正在经过枫树塘时,发现一名儿童溺水。他不顾自身安危,纵身跳入水中将儿童救起。同年8月,吴正被汨罗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2014年2月,湖南省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给予吴正重大立功奖励一次。这是岳阳市首例社区矫正对象重大立功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