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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佳节坟头悼故亲 烟头引发大火被追责

来源:红网 作者:刘文丽 夏云 谭安娜 编辑:胡弋 2014-06-26 16:02:13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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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永兴6月26日讯(通讯员 刘文丽 夏云 谭安娜)“被告人曹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审判长当庭宣判。82岁的被告人曹某听到这,老泪纵横,一颗悬着的心总算是像石头落了地。不断地对承办检察官、法官道谢。
  
  据悉,2014年1月24日是农历小年,俗话说:“每逢佳节倍思亲”。家家户户团圆的日子,更是让年过八旬的被告人曹某想起丧子之痛,于是孤身一人拿起烟和酒到其儿子坟头倾诉。他烟一支接一支地抽,酒一口接一口地喝,也不知过了多久,竟昏睡了过去,手中烟头掉落在枯草里,顺着风势竟烧毁了林地面积达四百余亩。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湖南永兴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开始为难了,虽然老人是过失犯罪,但是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不能不罚。但曹某是80多岁高龄老人,精神状态退化,对事情判断较迟缓,其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及可遣责性大大降低。遂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同时建议法院在曹某住所地开庭审理。一方面,免去老人出庭应诉奔波劳累,另一方面,以案说法警示了其他群众失火烧山是犯罪。6月25日,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对曹某从轻处罚作出了上述判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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