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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来一粒籽发了一棵芽 种植罪恶之花当心立案侦查

来源:红网 作者:林云 李珍 肖湘 编辑:刘飞越 2014-06-26 17:29:47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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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安化6月26日讯(通讯员 林云 李珍 肖湘)6月25日,湖南省安化检察院起诉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这是该院本月起诉的第二起同类案件。
  
  去年9月份的一天,清塘铺镇59岁的袁某去娄底涟源走亲戚,看到路边菜地里有一丛鲜艳的红花,有的还结了青色的果,于是随手摘了一个。回家的车上,一个老人告诉袁某,这是罂粟,是一味药,可治很多病。袁某是个土郎中,妻子罹患宫颈癌,长期忍受病痛的折磨,一直找不到治疗的良方,听老人这么一说,心想自己不贩卖,只是作为药材使用,应该没问题,便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带回了家。

  去年11月份,袁某将罂粟果实里面黑色芝麻一样的种子洒在了自家菜地里。今年4月份,罂粟开花结果,区区3平方米竟长出来550余株。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将袁某种植的罂粟全部铲除。因为达到了500株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对袁某进行了刑事立案侦查。经司法鉴定,罂粟果中被检测出了吗啡、可待因、罂粟碱等成分。
  
  安化检察院6月19日起诉的另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也是发生在清塘铺镇,情节类似。57岁的刘某于去年4月份在一个垃圾池里面连根拔起一株“漂亮”的花。路人说这是罂粟,也就是鸦片,可以做药。刘某明知种罂粟犯法,但想拿来熬药治疗自己的风湿病,于是带回了家,当月便将种子撒在了自家菜园。七八月份收货10个果实,9个拿来煎药吃了,留一个播了种。今年3月份,第二季成熟,三四平方米,将近600株,90%结了果。5月15日,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将罂粟铲除。
  
  安化县还有不少该类案件因为未达到500株的刑事立案标准,而被处以治安处罚。据安化县检察院统计,2009年以来,公诉部门共受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11件。据分析,这11个案件有以下几个特点:1、都发生在与邻县接壤的乡镇,其中8起在乐安镇(7起在该镇团华村),3起在清塘铺镇。这两个镇都是山区,地处安化东南一隅,离县城远,与娄底接壤。2、涉案人员都是农民,文盲或小学文化,平均年龄59.6岁,最年长的79岁。3、涉案人员或其家属大多患有风湿等疾病,都是把罂粟用来煎药镇痛。4、涉案人员都知道种罂粟违法,但是都抱着侥幸心理,以为不用来制毒,也不拿来卖就没关系,结果堕入法网。5、种子都是别人家偷摘的或者别人给的。6、除79岁的鄢某因为身体原因无法出庭应诉而撤回起诉外,其余10案都起诉,已经判决的8人因种植数量多少被判处不到三年缓刑至三到四年有期徒刑。
  
  检察官提醒:毒品原植物罂粟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任何人都不得私自种植,一旦发现应及时向警方举报。路边的罂粟果千万不要摘,煎出来的药也只能起到镇痛的作用,而且有很多副作用,要治病还是得到正规的医院诊所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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