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网长沙6月27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梁美兰 实习生 鲁珊)在6月26日的规范公务支出制度建设新闻发布会上,湖南省财政厅副厅长石建辉表示,近几年来,湖南就规范公务支出管理,出台过一系列制度,但制度之间不太衔接,没有形成制度体系,有的公务支出(如培训费)存在制度空白。
此次湖南出台的3份文件中,就包括了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对这项公务支出进行了细化的规定。此外,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对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和费用等,也作出明确的规定。
近日出台的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把省直机关会议分为三类,一类会议是省党代会、省人代会、省政协全会、全省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二类会议是省委全会、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全会、省政协常委会会议、省纪委全会、省委工作会、省政府工作会;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代表大会;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三类会议是省直机关召开的部门性会议。
根据会议的类别,其开支综合定额标准也不同。省财政厅副厅长石建辉介绍,新规将会议费由分项核定改为综合定额,开支标准整体提高10%,调整后一类会议为每人每天540元,二类会议460元,三类会议400元。会议期间,对农民代表和城市无固定收入代表由会议承办单位按照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计发误工补助。
新规提出,省直机关应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各单位召开的本系统全省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已发文部署或能采取其他方式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开会部署。在参会人员方面,三类会议除因省直管县工作需要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外,参会人员控制在100人左右,其中,各单位内设机构召开的会议参会人员控制在50人左右,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二类、三类会议召开地代表原则上不安排住宿。会议工作人员除会务需要必须驻会外,不安排住宿。
新规还要求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不配发额外洗漱用品;会议用餐安排自助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上烟酒;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会议不统一配发笔、笔记本,确需配发文件袋的应选用一次性纸质文件袋或简易塑料文件袋,严禁配发高档文件袋或公文包。
新规中,还提到了会议费公示和年度报告制度。省直机关应当将非涉密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情况在单位内部公示,具备条件的应向社会公开。
此外,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虚报会议人数、天数进行报销,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等行为将被依法追究。
[专家观点]
提高差旅费标准是“实事求是”
王明高(湖南商学院教授、反腐问题研究专家):湖南提高干部公务出差的住宿、餐饮等标准,是比较“实事求是”的表现。按照现行的标准,干部到北京出差,只有二三百元的住宿费基本找不到像样的旅馆住,不符合实际,也是不可能做到的。
上下级官员接待标准尽量别相差太大
王明高:有一种现象值得注意,上级官员到下级地区参加会议,往往享受的待遇和费用标准比下级的干部高出很多,甚至超标。这主要因为中国人比较讲究“面子”。这方面需要加强约束和管制,尽量做到上级官员和下级官员之间的费用标准、接待标准不相差太大,实现公平公正。
以前专家讲堂课要一两万,值不了这么多
王明高:聘请教授到场讲课半天的费用标准定在1000元到3000元这个区间,跟过去相比差别很大。以前北京一般的专家教授到湖南讲课,最少都拿每堂课5000元的报酬,有的甚至有一两万。这确实不妥,因为吃住行都已由邀请方解决,讲一堂课实际上值不了这么多。
[解读]
公务活动事前审批不允许搞“先斩后奏”
问:湖南为何出台规范公务支出新规?
石建辉(省财政厅副厅长):主要从四方面考虑:一是制度体系不够完善,以前往往仅就某一项公务支出出台管理办法,没有形成制度体系;二是支出标准明显偏低,难以执行;三是制度执行存在漏洞,一些单位在公务活动审批上不太严格,有的将出差搞成变相旅游,将出国变成一种待遇,超标准、超范围报销时有发生,存在公务支出浪费、转嫁、隐匿、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四是制度约束缺乏刚性,以前一般只作原则性规定,操作性不强,监督责任不够明确,缺乏问责和处罚规定,难以形成有效约束。
问:如何在制度执行上进行源头管控?
石建辉:一是实行公务活动事前审批,包括出差、开会、培训、出国等,都必须事前严格审批,不允许搞“先斩后奏”;二是明确了一系列的禁止性规定,如在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严禁发纪念品、游玩、购固定资产等;三是实行预算源头控制,要求所有的公务支出经费必须全部列入预算;四是严格费用报销管理,比如为防止差旅费转嫁,差旅费办法明确规定: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