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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7年起,李某已先后4次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14年1月份刚出来。可李某仍好吃懒做,还迷上了赌博“打鱼机”,没有经济来源的他决定“重操旧业”。2014年3月23日中午,他带着自制的“拍子”(一种专门用于盗窃摩托车的工具)到永兴县建设路的一个小区伺机作案。见无人之际,李某摇了摇一辆摩托车,确定没报警器后,拿出自制的“拍子”插入摩托车的点火锁孔。盗来的摩托车价值几千元被折算成600元的游戏币卖给“打鱼机”的老板,不到半个小时,输得精光。
检察机关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次犯罪,应当从重处罚,遂再次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短短十余年间,李某竟五进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