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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天元区法院巧妙“十八招”化解麻纱事

来源:红网 作者:赵泽宇 通讯员 陈亮 编辑:高芹 2014-07-08 15:02:34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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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天元站7月8日讯(分站记者 赵泽宇 通讯员 陈亮)拆迁款到账了,媳妇想拿走属于小家庭的60万,但一直掌握家庭经济大权的婆婆不肯;朋友借款过期未还……在株洲市天元区法院立案庭,每天都会碰到许多“麻纱事”。
  
  当事人剑拔弩张地抱着对簿公堂的目的而来,迎接他们的是几位深谙“化百炼钢为绕指柔”的调解高手,尽可能地让怒气冲冲的当事人带着厚厚的起诉材料和和气气地离开,工作人员是怎么做到的?
  
  “十八招”让两成当事人不打官司了
  
  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是立案庭的八项基本职能。根据《民诉法》第122条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
  
  根据统计,2013年全年,天元区法院立案庭一共处理了诉前调解、立案调解案件346件,占到了立案庭受理案件的两成,也就是说,有两成准备打官司的当事人,在立案庭就解决了困扰。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调解都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
  
  为了更好地平息争执、停止纠纷,天元区法院返聘了司法局退休的“金牌调解员”邓自耕在立案庭信访接待室坐阵。工作人员们集思广益,总结出了民事调解“十八招”:面对面法、背靠背法、依法调解法、依理调解法、保持公心法、以诚相待法、同情理解法、适时沟通法、适时揭穿法、换位思考法、矛盾定位法、借助东风法、巧用说情法、全庭动员法、适时泄密法、连续作战法和时间消磨法,有时还随机应变,将几种招术结合使用。
  
  上门调解,化干戈为玉帛
  
  一对婆媳有了财产纠纷,立案庭的调解员们就把调解庭开到了她们家里。
  
  3月份,婆媳来到了立案庭,首先是坚决要打官司。媳妇说结婚22年,孩子都上高中了,自己还未当过家,一切吃穿用度全是婆婆说了算。去年征收之后,丈夫、自己和孩子3个人一共得了60多万元的拆迁款,钱也都被婆婆拿着。
  
  婆婆觉得,自己当家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在他们那里都是如此。调解员邓自耕介绍,在“背靠背”的沟通中,婆婆透露,媳妇年轻时爱打麻将,一下得了这么多钱,保不准故态复萌。
  
  同时,邓自耕从媳妇这了解到,小两口拿回60多万元的目的是为了买套二手房,盘个门店开超市,剩下的就给儿子存着当学费。邓自耕让儿子、儿媳把用款计划写了下来,又做通了婆婆的思想工作,最终一家人重归于好。
  
  亲情调解,快速解决纷争
  
  法院办理的一些民间借贷纠纷多发生在亲友、同事等熟人之间。立案调解给了双方当事人最好的调解机会,有效避免了当事人对峙法庭的局面发生。今年5月,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李某来到法院立案大厅,称其去年年底借给朋友宋某30000元,宋某当时称2月初还钱,但时至今日仍未见其还钱。
  
  立案庭陈庭长热情接待了他,认为本案事实清楚,且当事人之间系同事关系,可以通过调解快速解决。陈庭长立即电话联系宋某,宋某顿时反映强烈,表示要找李某麻烦,经过陈庭长动之以情地分析双方的友情,宋某逐渐冷静下来。陈庭长适时提出调解方案,宋某当即表示同意按实际借款还款,促使双方立即达成协调协议后实际履行。本案从受理到调解结案只用了不到一个小时,方便快捷、案结事了。
  
  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立案庭法官准确掌握时机,对那些矛盾有可能激化的案件,采取“热处理”,多方启发,趁热打铁;对那些因一时冲动而起诉的案件,在审限内采取“冷处理”,“以静制动”。只要对症下药,双方的矛盾就能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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