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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杨某为一病毒性脑炎患者,行动极为不便,其家人也希望能在家里进行审理。
上午9点,简易的临时审判庭已经摆好,原告邓某及其代理人已坐好在原告席上,因被告无法自由行动,被告被搀扶着慢慢走出。左邻右舍的群众也纷纷从家里搬来凳子,等着庭审的开始。
伴随着审判员法槌的一声敲响,庭审开始了。在调解时,原告邓某陈述:我们本来就是再婚的,自从杨某在2009年1月患有病毒性脑炎后,我照顾了他五六年,任劳任怨,现在他没有一丝好转,没有办法,我只能与他离婚,但是虽然离婚,我依然愿意适当对他进行补偿。被告杨某在庭审前已经过行为能力鉴定,系完全民事能力人,他断断续续地说:我愿意离婚,我不想拖累她。最后,经法庭主持调解,原告邓某当庭给付被告杨某经济补助费13000元。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件终于得以和平解决。
庭后,原告邓某对被告杨某说:“虽然我们已离婚,但你仍然是我的亲人,以后我仍然会过来看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