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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清理整治低价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行为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曹娴 李伟锋 编辑:王娉娉 2014-07-10 09: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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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9日讯(记者 曹娴 李伟锋)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开展低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该专项行动将对我省土地和矿业权供应与交易中,存在的虚假供应、违反土地政策招商引资等一系列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整治。

  此次专项清理整治范围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供应的所有国有建设用地,2004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出让的矿业权。

  清理整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严格规范供应行为,看是否存在超范围划拨土地、随意调整规划条件以及虚假供应、明挂暗定、违规发放土地使用证等问题;全面清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看是否存在执行标准不统一、日常监管不到位、制定违反法律法规的招商引资政策等情况;切实纠正土地低价出让、收入管理不规范等行为,看是否存在“零地价”甚至“负地价”,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筹集各类专项资金和不通过公开方式选择评估、拆迁、工程施工单位等情况;进一步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形成机制,看是否存在基准地价等公示地价体系更新和公布不及时、行政干预地价评估、设置不公平、不合理招拍挂出让条件等情况。

  清理整治矿业权的供应和交易。全面清理探矿权出让转让情况,包括清理商业性探矿权出让方式、出让程序,探矿权价款收缴情况以及勘查许可证的管理情况;逐宗清理国有企事业单位持有的探矿权转让情况及转让资金情况。全面清理采矿权出让转让情况,包括清理采矿权取得方式、转让行为、登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收缴情况等。全面清理矿业权价款评估和资源储量核实,看是否公开公平公正选择矿业权评估机构,是否现场测量、据实对资源储量进行核实,有无弄虚作假行为。

  此次专项清理整治采用县市自查自纠,市州交叉检查,省级检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015年1月31日前,形成全省清理整治的专项检查报告,提出进一步规范建议报省委省政府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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