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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石峰交警与40家幼儿园签订校车安全责任状

来源:红网 作者:李敏 编辑:王津 2014-07-18 16: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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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红网株洲7月18日讯(通讯员 李敏)湖南株洲石峰交警大队于7月18日上午组织召开校车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对幼儿园园长、校车管理员、校车驾驶员进行了一次面对面的集中宣传教育和安全提示,切实加强校车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石峰区所有幼儿园园长、校车驾驶员等120余人参加会议。
  
  石峰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裘存平指出辖区校车存在的几个问题,比如部分校车存在闯红灯、违规掉头、超员、不按路线行驶等违法现象;部分学校私自改变路线不及时备案,违法清零也不及时;部分车辆存在安全设施不全等现象。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石峰交警部门要求校方要严格落实校车驾驶人管理制度,认真做好驾驶员安全驾驶技能、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紧急情况处置等培训工作,有效提高驾驶人的应急处置能力,要求驾驶一定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出车前要检查车辆状况,做好安全措施,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员行驶。此外,学校对于现有校车行驶线路经过山塘水库、急弯陡坡、坑洼不平等临水临崖和路面通行条件差的道路,要及时报告教育和交通部门,及时报备进行调整变更,确保校车行车线路安全。
  
  随后,石峰交警部门对近期排查出的校车安全隐患逐一下达整改通知书,并与全区各幼儿园签订《校车安全管理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幼儿园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以便从源头抓好校车安全管理。
  
  该责任状对校车车辆、校车驾驶员、校车随车护送人员都分别作出了具体要求。要求确保车辆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才能使用;要求驾驶员必须身心健康,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员驾驶校车接送学生;要求随车护送人员必须身心健康、责任心强,安全意识强,并会一定的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也要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学生。各学校要定期对驾驶人、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好校车日常维护检验,每月对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清零,并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员进行教育,对一个月有2次以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员坚决予以辞退。
  
  接下来,石峰交警大队将全面开展集中开展校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全面开展校车行驶线路、校车驾驶员资质、校车本身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从源头抓好校车安全管理,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平安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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