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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542对夫妇领取“单独两孩”生育证

来源:红网 作者:韩先敏 阳波 编辑:胡弋 2014-07-28 10:23:40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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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郴州站7月28日讯(分站记者 韩先敏 实习生 阳波)郴州市全面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已接近三个月。记者从郴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了解到,截至目前,郴州市已有542对夫妇成功领取了“单独两孩”生育证。
  
  郴州市“单独夫妇”理性选择“再生育”
  
  据市计生委初步调查统计,郴州市共有1.4万对左右单独夫妇,在对符合单独政策的8383对夫妇进行的个案问卷调查显示,准备生育的有7878对,占被调查对象的93.98%。其中,准备在2014年生育的只有3717对,占被调查对象的44.34%。由于经济及社会抚养成本等因素,505对夫妻明确表示不会生育二胎。到目前为止,郴州市已有542对夫妇成功领取了“单独两孩”生育证。
  
  郴州市“单独夫妇”主要集中在北湖、苏仙、资兴三区市,共占全市总数的68%。“从调查结果来看,市民在选择是否生育二胎时都比较理性,不会造成扎堆生育的现象。”市计生委政策法规科科长蒋玉连说,“未来四年内'单独夫妇'在生育二胎的意愿上呈逐年减少的趋势,不会给郴州市卫生、教育以及就业等公共服务带来压力。”
  
  合法“再生育”不再享受产假奖励
  
  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2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蒋玉连告诉记者:“'单独夫妇'生育二胎只能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享受产假9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不再享受晚婚、晚育等产假奖励。”
  
  放弃“再生育”可获不低于3000元奖励
  
  蒋玉连说:“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是农村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是城市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确定。按照郴州市计生条例,放弃再生育家庭一次性奖励不得低于3000元。”
  
  已经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能否申请“单独两孩”呢?蒋玉莲表示,在3月28日之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提出申请“再生育”后,自审批之日起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相关奖励性福利,但不需要退还已领取的奖金、独生子女保健费、奖励扶助金等,而在3月28日后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又提出申请“再生育”的,则必须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退回已领取的奖励费及有关有待优惠的资金和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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