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据查,阿志系湘潭市人,今年28岁,之前在南车株洲电机公司上班。2014年4月21日12点左右,阿志骑车前往公司上班途中,在经过公司技术中心停车坪时,发现有一台红色的爱玛牌电动车没有拔钥匙。阿志当时就“心动”了,想把电动车偷走。但看到停车坪上方有个监控摄像头,担心被拍到,阿志暂时未动手。之后,阿志跑到工作的车间拿了一顶工作帽戴上,并拉低帽檐遮住自己的脸。有了这个防护措施后阿志才放心将该电动车偷走。经鉴定,被盗电动车价值2790元。
4月23日,公安机关在阿志租房里进行搜查时,将该电动车予以收缴,并退还给被害人。归案后,阿志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检察官提醒:年轻人要洁身自好,切勿因一时的贪婪而触犯法律的底线。车主要加强防范,尽量放在人多有监控的地方,注意上锁或者安装防盗报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