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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查明,2012年12月26日厦蓉高速公路交付使用并全线通车。2013年6月上旬起至10月中旬止,犯罪嫌疑人何某亮、谢某波、何某中、钟某、何某生组成盗窃犯罪团伙,在厦蓉高速公路郴州境内路段上流窜盗窃正在使用的电缆20余起,经鉴定,被盗电缆总价值达30余万元。
检察官提醒,高速公路上正在使用的电缆是方便车辆在夜间行驶时的照明工程产品,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对象,任何人都不得加以破坏。上述案例中的犯罪嫌疑人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而不顾广大驾驶人员的安危,置国家法律于不顾,疯狂盗窃调整公路上正在使用的电缆线,给众出行带来了极大的危害,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奉劝广大市民,要想发财走正道,切莫贪非分之财。更呼吁大家要爱护公共交通设施的完整,切实维护公共交通设施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