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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上午,在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检察院的组织下,来自社会各界的30名特邀嘉宾汇集大祥区检察院,现场见证一起非法拘禁案件的公开听审。被传销组织骗去96万元的杨某等三人本是受害人,无奈却采用非法拘禁詹某的手段让自己成为了犯罪嫌疑人。这是一起典型的以违法犯罪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的案例,凸显了缺乏法律知识行为的危害性。
在该案中,三犯罪嫌疑人首先是作为被害人的身份出现,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利用不正当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触犯了法律,身份发生了转变,成为犯罪嫌疑人。但三人在非法拘禁詹某30余小时后自己又能主动报警,且拘禁过程中没有暴力胁迫的行为,说明其主观恶性并不明显,应当区别于一般的刑事犯罪案件。而案中被害人詹某系因组织传销、骗取巨额钱财而遭到三人追债,其前期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传销罪,应当依法立案受到法律制裁。由此,詹某身份也从本案的被害人转变成传销犯罪的嫌疑人。因此,本着依法惩治犯罪,维护正当权益的原则,根据当事人的现实表现,且其家人愿意提供有效担保,该院承办人综合判断杨某等三人已不具备社会危害性,当场宣布不批准逮捕,并就适用法律进行了司法说明,赢得了与会人员的一致同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检察官提醒:受害不可怕,就怕无知把己害。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通过正当渠道,寻求法律保护,切忌采用非法手段,以免损人不利己、人财两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