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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大祥区检察院创新司法形式 打造“阳光检务”

来源:红网 作者:赵圳晨 吕崇惠 编辑:胡弋 2014-08-07 10:07:17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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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邵阳8月7日讯(通讯员 赵圳晨 吕崇惠)创新司法形式,打造“阳光检务”,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检察院尝试在审查逮捕工作中引入公开听审的模式,获得交口称赞。
  
  8月6日上午,在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检察院的组织下,来自社会各界的30名特邀嘉宾汇集大祥区检察院,现场见证一起非法拘禁案件的公开听审。被传销组织骗去96万元的杨某等三人本是受害人,无奈却采用非法拘禁詹某的手段让自己成为了犯罪嫌疑人。这是一起典型的以违法犯罪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的案例,凸显了缺乏法律知识行为的危害性。
  
  在该案中,三犯罪嫌疑人首先是作为被害人的身份出现,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利用不正当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触犯了法律,身份发生了转变,成为犯罪嫌疑人。但三人在非法拘禁詹某30余小时后自己又能主动报警,且拘禁过程中没有暴力胁迫的行为,说明其主观恶性并不明显,应当区别于一般的刑事犯罪案件。而案中被害人詹某系因组织传销、骗取巨额钱财而遭到三人追债,其前期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传销罪,应当依法立案受到法律制裁。由此,詹某身份也从本案的被害人转变成传销犯罪的嫌疑人。因此,本着依法惩治犯罪,维护正当权益的原则,根据当事人的现实表现,且其家人愿意提供有效担保,该院承办人综合判断杨某等三人已不具备社会危害性,当场宣布不批准逮捕,并就适用法律进行了司法说明,赢得了与会人员的一致同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检察官提醒:受害不可怕,就怕无知把己害。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通过正当渠道,寻求法律保护,切忌采用非法手段,以免损人不利己、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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