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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在长沙召开

来源:法治湖南网 作者:贺冠铭 编辑:王娉娉 2014-08-26 09: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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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在长沙召开)

(省委法治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出席会议并讲话)

  法治湖南网8月22日讯(记者 贺冠铭 通讯员 罗雪梅 肖忠华)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沟通联络,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法治湖南建设,8月22日,省委法治办在长沙召开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会议由省委法治办专职副主任、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处长刘刚魁主持。省委法治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等24个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委法治办向与会人员传达了5月15日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就本单位履行法治湖南建设工作职责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了交流和汇报,并对如何进一步推进法治湖南建设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省委法治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在会上指出,建立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将更加有效的加强省委法治办和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联系,有利于及时掌握和宣传各成员单位学习贯彻《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及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相关会议精神、完成年度法治湖南建设工作任务的情况,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推进法治湖南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傅莉娟强调,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是省委法治办与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系、形成工作合力的重要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联络员是省委法治办开展工作的重要力量。省委法治办要认真加强协调,加大服务力度,努力当好组织者、协调者,充分发挥省委法治办的协调职能,尽量将服务工作做活做实。她希望,各成员单位联络员要认真学习《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认真履职,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加强联系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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