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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遭私卖流浪14年续:罗绍海状告区农办案9月9日开庭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谭登 编辑:王娉娉 2014-08-26 10: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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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谭登

  8月15日本报刊登《住房遭私卖 流浪14年》报道后,记者再赴常德采访得知,罗绍海起诉武陵区农办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9月9日将在武陵区法院开庭。

  对于该案4年未开庭,武陵区法院主审法官称,原因是鉴定机构一直难以定损,以及组织庭外调解,多方协调为罗绍海申请廉租房未果。常德市中级法院法官对记者表示,按法律规定,这些事项所花时间不计入审理时限。

  记者在武陵区农办采访时,有关负责人称,当时按区法院建议,“回购”了罗绍海夫妇产权,作价6233.7元。这是根据常德市关于公有住房售后退房、换购房有关问题的通知(常房改办字【1996】10号)的规定,评估定价的。记者询问,当时为何没有对罗绍海夫妇产权进行拍卖?该负责人称,这套房改房罗绍海没有完全产权,区农办拥有34%产权,按政策此类公房不能上市交易、拍卖。

  常德市房管局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市、区两级法院当时裁定其行政违法没有异议。至于现在是否应赔偿罗绍海经济损失,由法院裁定,市房管局愿意承担。

  8月24日,罗绍海妻子刘云珍告诉记者,他们一直是以扣划工资还款,对于房产被“回购”抵减利息,他们夫妇并不知情。老两口起诉区农办,就是要讨回自己的房子。如果区法院不予支持,他们将上诉,将官司打到底。

  但武陵区农办负责人认为,当初罗绍海与武陵区农村基金会清账时,就已知道并认可房屋被“回购”。

  记者还采访了武陵区主管农口的副区长丁天德,他表示,区里对罗绍海的境况高度重视,将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关心。对于罗的房产问题,区里会按法院判决依法办事。丁天德还称,不管判决结果如何,只要老两口愿回常德居住,将为其争取一套50-60平方米的公租房,解决晚年安居问题。

  对于此事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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