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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蒙块篷布偷运剧毒液氯 驾驶员拘留3天企业罚款5万

来源:红网 作者:李卉 编辑:胡弋 2014-08-26 16: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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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站8月26日讯(株洲晚报首席记者 李卉 通讯员 牡丹)7月28日,株洲石峰交警查获一辆违反国家规定运输剧毒化学品液氯的大货车。该车车厢被绿色篷布遮盖得十分严密。交警要求打开篷布,才发现车厢里有3个罐体。昨日,记者从石峰警方获悉,该案的前因后果已经查明,相关责任人与企业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经过调查,7月28日,市某贸易公司经理邴某(男,49岁,芦淞区人),向某工厂购买3吨液氯,准备运到醴陵去。之后,在未取得《剧毒化学物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情况下,贸易公司委托市某货运公司员工武某(男,34岁,天元区人),化工厂职工、兼职危险货物押运员刘某(男,49岁,石峰区人)负责运输液氯。警方介绍,这家货运公司是有运输危化品资质的,所以才能顺利到化工厂装到货。

  当天下午5点多,武某驾驶湘B3456*的货车到某工厂装载3吨液氯后,驶出厂门后,将3吨液氯转交给无危化品运输从业资格的熊某(男,60岁,石峰区人),让熊某把液氯运到醴陵去。熊某驾驶的车为中型普通货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结果,熊某在响石广场被交警查获。

  警方介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违反国家规定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违法行为人熊某、武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未取得《剧毒化学物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处以行政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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