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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朱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公共领域投资的若干意见》,为民间资本进一步参与医疗、教育等十大重点公共领域建设划定“路线图”,重点支持大型民营企业发起成立1-2家自担风险、业务特色明显的民营银行。
意见明确,要结合湖南实际,重点推进医疗、教育、污水垃圾处理、供水、工业地产、公路、铁路、水利、金融、养老等十大领域引入民间资本。筛选一批企业或项目进行重点示范,通过贴息、补助或购买服务方式适当予以支持,力争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意见指出,要以构建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为重点,分类推动民间资本参与公共建设,对经营性领域,以市场化运营为主;对回报较高的准经营性领域,大力推行特许经营;对收益不高的准经营性领域,通过政府补贴吸引民资;对纯公益性领域,推动政府购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