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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张开四级森林防火“网” 严防“秋老虎”伤林

来源:红网 作者:陈清成 黄又生 编辑:杨洁 2014-08-31 17:19:25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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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邵阳县8月31日讯(通讯员 陈清成 黄又生)“对擅自在林区和野外用火的,不管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坚持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型事责任。”今天上午,正在列行检查的湖南省邵阳县罗城乡党委书记李小春介绍。这是邵阳县实行“县、乡、村、组”四级责任制,狠抓森林防火工作的一幕。
  
  近段时间,邵阳县“秋老虎”抬头,气温节节攀升。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日前,邵阳县再敲森林防火警钟,将它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建制的一项内容来抓。要求各县级领导、乡镇场负责人切实履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责任区森林防火的监管工作。
  
  近年,邵阳县印发了《邵阳县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立“县级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户”的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每个村配备一名村级防火专干,共计700多人;4个乡镇设立了专职森林消防中队,切实保护群众的利益。
  
  罗城乡根据县里要求,出台了本乡细则:乡党委书记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分管林业工作的副乡长为直接责任人。乡机关干部每人联一个村,村里每个党员、村组长分别负责一座山头。森林火灾发生高发期取消节假日,乡领导全体值班,平时轮流值班。哪座山发生森林火灾,就找哪个责任人的责任,并与乡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责任期内发生森林火灾的,按过火面积的多少、损失大小,按照责任状相关条款对责任人处罚,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为保证防火责任落到实处,罗城乡采取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转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致全县干部群众的一封信”、与农户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张贴防火标语、路口设警示牌;乡村同时组建专业扑火队、对火灾举报人给予500元奖励等措施,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同时,邵阳县林业局由局领导班子牵头,以森林公安为主要力量,抽调局机关有关股室人员,成立7个森林防火巡查组,对全县各乡镇、国有林场(所)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截至目前,全县共查处非法野外用火案件10起,罚款教育7人,治安拘留2人,刑事拘留1人。用实际行动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献上了一份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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