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9月4日讯(记者 肖懿)今天,湖南省7家食品企业(行业协会)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湖南省分公司签订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率先试点湖南食药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工作,开全国先河。
瘦肉精、塑化剂、三鹿婴幼儿奶粉等食品安全事件大家还记忆犹新,事件发生后,生产者和销售者面临巨大赔偿压力,逃避法律责任或无力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况较多,消费者往往索赔艰难甚至索赔无门,政府代为买单现象比较普遍。
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食品企业因疏忽或过失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造成消费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约定的责任范围、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是国务院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一件多方互动共赢的好事,是食品安全治理方式改革创新的一个重要方面。”湖南省食安委办公室副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赤群介绍。
责任保险具有风险防控、经济补偿、社会管理和化解矛盾纠纷等功能,在食品安全领域引入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有利于分散企业生产经营风险,有利于消费者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得到及时的救治和补偿,有利于减轻政府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财政压力,有利于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在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倒逼食品企业规范生产经营,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充分发挥公司人力、管理、网络等专业优势,为参保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我们会迅速组建专业服务队伍,对试点工作进行专业化运作,深入食品企业调查研究,帮助参保企业开展风险研究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防灾防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湖南省分公司总经理周有颖说。
试点工作会上,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人保财险湖南省分公司印发《共同推进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湖南省药品流通行业协会、湖南南山牧业有限公司、湖南优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加比力(湖南)食品有限公司、长沙理工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秦皇食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步步为赢食品有限公司等7家首批参保企业(行业协会)代表与人保财险湖南省分公司签订保险合作意向书。
根据湖南省食安委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湖南保监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湘食药监发〔2014〕20号),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试点坚持“政策引导、监管推动、专业运作、多方共赢”的原则,试点范围内的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药店、餐饮服务连锁企业、学校食堂、农村集体聚餐提供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大型工地工厂食堂七类试点企业原则上应保尽保。
【首发】湖南试点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 首批7家单位签约
来源:红网
作者:肖懿
编辑:王娉娉
2014-09-04 13: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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