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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长沙县住建局组织召开全县建筑工地“清洁城乡”及“门前三包”工作会议。全县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署了责任书。
该责任书由县住建局、城管局、环保局以及经开区建设发展局、产业环保局联合制定。“清洁城乡”包括扬尘治理、施工围挡、施工噪音、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四个方面。扬尘治理中,明确要求“严禁车轮带泥和中途遗漏、滴洒”、“施工现场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严禁施工现场焚烧各类废弃物”等等。
根据统计,8月份本报热线86885555接到重点民生诉求共计58件,其中市容环卫类(噪声扰民、环境污染、违章建筑等)19件,排名第一,噪音扰民问题最为突出。本次各单位签署的责任书中,对于施工噪音控制管理有明文规定:在城区噪音敏感的居民集中居住区域内,禁止夜间(晚23:30至次日0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确因施工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夜间连续作业的,应在5个工作日前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经批准的夜间施工工地,应在夜间施工3天前,公告工地周围居民和单位。
此外,每年高考、学考、中考期间,所有建筑工地,全天严禁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