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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福临镇古华山村张建明家中,一个多月以前还是生猪成群,臭不可闻的栏舍现已没有一头猪,猪栏全被拆除。曾诗怡 摄
红网长沙县站9月15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蒋志斌) 因生猪养殖污染环境,2010年起福临镇古华山村的生猪养殖户与镇政府签订协议,承诺自愿退出或减少生猪养殖。然而一些养殖户在领取了数千至数万元不等的补贴后,并未履行协议。镇政府在多次上门劝说无果的情况下,于今年8月26日,将7户领取补贴较大的养殖户告上法庭。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养殖户们承诺自愿拆除栏舍,将生猪存栏量和栏舍面积控制在协议范围内。
依法行政,镇政府状告养殖户
说起状告养殖户,福临镇党委副书记李志明无奈地表示,“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他告诉记者,镇政府之前与养殖户就生猪退养签订了协议,根据协议规定,养殖户承诺在一级限养区内生猪存栏量不超过20头,栏舍面积不超过50平米。养殖户对超量栏舍和生猪进行自愿拆除和减产;镇政府对其进行补贴。然而当养殖户领取了补贴之后,镇政府在回访中发现他们并未履行协议。
协议签订难落实,多次劝说又无果,为维护政策的严肃性,镇政府不得已采用法律手段,将7名养殖户告上法庭。李志明告诉记者,使用强制行政手段会出现主体不对等的情况,“政府处于强势地位,养殖户处于弱势地位,那样的话可能会导致矛盾激化,出现不必要的问题。”
“只有根据合同法对养殖户进行约束。”李志明告诉记者,此时镇政府与养殖户作为原告和被告,在法律上是平等的。
达成和解,养殖户自愿拆栏舍
8月26日,第一起案件开庭,被告为张学林。当天上午,镇政府派出工作人员出席庭审,张学林出庭应诉,其他被起诉的养殖户也来旁听。“对事实没异议,支持政府的工作,希望能和解。”张学林表示。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福临镇和张学林达成调解,张学林履行协议。而其他6名养殖户也承诺退出养殖或者减产至20头以下。
9月12日,记者来到古华山村张建明家,一个多月以前还是生猪成群、臭不可闻的栏舍现在已没有一头猪,猪栏也全被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