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享—
据查:2014年1月下旬,斯林村因遭受旱灾从雁峰区民政局获得2.6万元的民政救灾款,该款由李某负责保管,同年1月28日,陶某伙同李某将救灾款私分;2014年1月,兼任岳屏镇敬老院院长的陶某,因岳屏镇敬老院新建厕所、维修澡堂,向上级申请民政拨款6.8万余元,之后陶某虚报开支,指使承包修建该厕所的包工头以白条的形式将该笔款项全部套出,除去材料款和工程款外,陶某将余下的1.6万余元民政拨款侵吞。
原本是受人尊敬的“好支书”,在即将退休之际,因法律意识淡薄和一时的贪欲,终晚节不保,难逃法律的制裁。一世清誉毁于贪念,一个正面典型轰然倒塌,着实令人扼腕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