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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北湖区检察院首次举行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

来源:红网 作者:邓红 马军 编辑:刘飞越 2014-09-16 17: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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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现场)

  红网郴州9月16日讯(通讯员 马军 邓红)9月15日下午,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三平率公诉科干警一行来到骆仙街道首次举行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进行公开审查,当场宣布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拟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据检方通报,2013年11月8日,刚刚大学毕业的李某驾驶一辆普通货车行驶在城区南岭大道上,与横穿道路的行人杨某、黄某两人相撞。李某拨打了报警电话,并对两名受害人进行了积极救助,受害人杨红春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责任事故认定,李某承担主要责任,杨某、黄某承担次要责任。双方最后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李某积极赔偿了受害人损失,并取得了受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受害人家属表示,希望检察机关能给这个年轻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并请求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决定。
  
  为公正妥善处理好该案,并进行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北湖区检察院选择在发案地所在的骆仙街道举行公开审查听证会,并邀请侦查机关、受害人家属代表、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街道和村组干部及村民代表等四十余人参加此次公开审查活动。在公开审查活动中,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对案情进行了通报,就法律适用问题和刑法政策进行了释法说理,与会人员也对案件的处理发表了意见。受害人家属再次表示犯罪嫌疑人李某能够认识自己的错误,积极进行救助和赔偿,而且他大学刚刚毕业,希望检察机关能对他从轻处理。村民代表也希望能给犯罪嫌疑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大家也要更加关注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检察机关根据现场听证情况最终作出了以上决定,与会人员均对此结果表示认可。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晓庆表示,北湖区检察院开展的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充分展示了检察机关执法公开和执法公正,有着显著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通过侦查人员、街道代表、当事人家属等相关人员的参与来对检察机关执法行为进行外部监督,既让老百姓了解了检察机关的职能,也对老百姓进行了一次法制教育,实现了双公开、双提升。吴主任还希望以后检察机关能多开展此类检务公开活动,让人民群众对检察职能有更多、更实、更广的了解。
  
  此次听证会是该院以公开审查案件模式进行的首次试行。北湖检方表示,开展公开审查听证,是检察机关检务公开的需要,同时也希望由此揭开群众眼中检察机关执法神秘化的面纱,让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职能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意愿的途径,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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