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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检方通报,2013年11月8日,刚刚大学毕业的李某驾驶一辆普通货车行驶在城区南岭大道上,与横穿道路的行人杨某、黄某两人相撞。李某拨打了报警电话,并对两名受害人进行了积极救助,受害人杨红春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责任事故认定,李某承担主要责任,杨某、黄某承担次要责任。双方最后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李某积极赔偿了受害人损失,并取得了受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受害人家属表示,希望检察机关能给这个年轻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并请求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决定。
为公正妥善处理好该案,并进行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北湖区检察院选择在发案地所在的骆仙街道举行公开审查听证会,并邀请侦查机关、受害人家属代表、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街道和村组干部及村民代表等四十余人参加此次公开审查活动。在公开审查活动中,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对案情进行了通报,就法律适用问题和刑法政策进行了释法说理,与会人员也对案件的处理发表了意见。受害人家属再次表示犯罪嫌疑人李某能够认识自己的错误,积极进行救助和赔偿,而且他大学刚刚毕业,希望检察机关能对他从轻处理。村民代表也希望能给犯罪嫌疑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大家也要更加关注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检察机关根据现场听证情况最终作出了以上决定,与会人员均对此结果表示认可。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晓庆表示,北湖区检察院开展的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充分展示了检察机关执法公开和执法公正,有着显著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通过侦查人员、街道代表、当事人家属等相关人员的参与来对检察机关执法行为进行外部监督,既让老百姓了解了检察机关的职能,也对老百姓进行了一次法制教育,实现了双公开、双提升。吴主任还希望以后检察机关能多开展此类检务公开活动,让人民群众对检察职能有更多、更实、更广的了解。
此次听证会是该院以公开审查案件模式进行的首次试行。北湖检方表示,开展公开审查听证,是检察机关检务公开的需要,同时也希望由此揭开群众眼中检察机关执法神秘化的面纱,让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职能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意愿的途径,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