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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有人来偷狗 支书私设“公堂”开罚单被诉

来源:红网 作者:蓝文盛 曹亮 编辑:刘飞越 2014-09-16 1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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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桂阳9月16日讯(通讯员 蓝文盛 曹亮)9月16日上午,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涉嫌非法拘禁罪的被告人,原县十六届人大代表刘某及其同伙颜某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刘某,男,48岁,高中文化,桂阳县六合乡六合村人,系县十六届人大代表,村支书。被告人颜某,男,41岁,高中文化,桂阳县六合乡六合村人,系村主任。
  
  2014年1月2日早上7点左右,六合乡源头村民曾某告知刘某,在六合村颜家组后面发现有人偷狗。当时在六合村车站的刘某听后,随即打电话给颜某等人,要他们马上去抓偷狗的人。打完电话后,刘某与同行的其他村民一同骑摩托车前往颜家组后面的路口等着。此时,刘某等人发现一名男子骑着摩托车匆匆往村外跑,刘某等人随即追赶,追到颜家组时,看到这名男子已经被颜某等人拦住了。刘某发现这名男子头部在流血且一直在反抗,便对颜某华等人说:“这人很凶,还拿着麻醉枪,赶快拿绳子把他绑起来,这样才安全。”之后,刘某、颜某等人拿了根绳子将这名男子绑了起来。随即,刘某将这名男子身上的500多元现金及一台手机搜走,并将他带到了村活动室二楼的一间房间里关着。
  
  将人带到房间后,刘某私设“公堂”,对这名男子进行了“审问”,颜某记录。问清了男子姓名叫李某,嘉禾县田心乡人,颜某制作了一份问话笔录,并强迫李某在“笔录”上签字画押。随后,刘某告知李某,赶快打电话给家里带钱来赎人,不然,村民会动手打人。上午10时许,问完话的刘某再次将李某捆绑在凳子上。并吩咐完他人严加看守之后便回家了。

  下午1时许,村民打电话给刘某称,李某从二楼跳窗逃跑了。接到电话后,刘某立即打电话给颜某,要他马上带人到村活动室去,数分钟后,颜某带了10余名村民寻找李某。2时许,在村活动室后面的山上找到了李某,颜某在电话里告知刘某人已经找到了并且带到了山脚下的农田里,刘某赶到后将李某带到了后山上,刘某又对李某说“你的家人如果不来,我就要通知派出所了。”
  
  下午3时许,李某的父母赶到了六合村。见到刘某后,问谁是村干部,刘某告知李某父母他是村支书,并对李某父母说:“你儿子这么早就从嘉禾跑来偷狗了,这事以教育为主,要罚款。”李某父亲问交2000元行不行,刘某称2000元少了,要交5000元。李某母亲听后,又拿出2000元钱给刘某,刘某还是说少了。李某父亲说:“我们身上仅剩300元钱了,全部都交给你。”刘某见状同意了。随后李某父亲将4300元钱交给了刘某,接过钱后,刘某将钱交给了颜某,并将李某拍了照,之后放李某一家人离开了六合村。
  
  案发后,刘某于2月18日投案自首。“以前我们村抓住偷狗的人,都是私自罚款了事的,我哪想到这是触犯法律的事啊。”接过起诉书的刘某一脸懊悔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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