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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将立法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陈淦璋 编辑:王娉娉 2014-09-22 10:4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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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1日讯(记者 陈淦璋)“征求意见稿中提到机关资产不能擅自出租、出借,那么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管理的门面是否属于此范围?”最近,《湖南省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办法》立法听证会在长沙举行,听证代表们各抒己见,直面问题核心。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向15位听证代表通报的《湖南省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三公”经费管理、机关资产管理、办公用房建设管理、公务用车日常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如提出,各部门闲置和低效运转的机关资产,实行统一调剂使用;不能调剂或不能继续使用的,采取拍卖等方式处置,收益全额上缴国库。听证会上,来自省直机关、基层单位、媒体、法务、学界的听证代表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较普遍的看法是,征求意见稿较好体现了国家条例的精神,但在实务操作层面还需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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