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湖南:“签字背书”落实案件检查工作责任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蒋伟 编辑:刘飞越 2014-09-23 17:15:23
时刻新闻
—分享—

  会议现场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周农出席会议并讲话

  9月23日,在省纪委召开的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工作会议上,14个市州纪委书记和省直纪工委书记、省委教育纪工委书记、省国资委纪委书记,委厅机关各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分别在《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责任书》上签署自己的名字,递交到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建国手中。黄建国指出,办案安全是硬要求,容不得差错;依法依纪是总遵循,容不得偏离;能力素质是基本功,容不得懈怠;办案纪律是高压线,容不得触碰。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周农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纪委副书记李政科出席会议并宣读了省纪委出台的关于加强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规定。省纪委副书记李宗文主持会议并传达中央纪委主要精神,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相关工作要求。在家的委厅局领导出席会议。

  今年以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快推进“三转”,聚焦办案主业,加大办案力度,改进办案方式,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从严格管理案件线索、规范使用办案措施、切实保障办案安全、强化监督措施和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等方面明确要求,严格实行案件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办案安全工作的要求。

  我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联系、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责任分工。对于暂扣、封存涉案款物,查核个人财产,提请法院对存款采取保全措施等,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批;严格控制使用审查措施。办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坚决守住不发生办案安全事故的底线。办案场所要符合规定要求,建立医生驻点制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安全防范措施。

[NextPage]

 

  会议现场

  “办案安全牵一发而动全身。切不可忽视、切不可放松;不得有半点差错、不得有半点闪失。”黄建国用两个“切不可”、两个“不得有”,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的安全办案工作提出了要求,要确保实现“依纪依法办案‘零违纪’、安全文明办案‘零事故’”的目标。

  各市州纪委书记,分管案件检查、案件监督管理的副书记(常委),案管室主任;省直纪工委、省委教育纪工委及公安厅纪委、省国资委纪委书记、分管案件检查的副书记;委厅机关各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全体人员,其他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信息中心)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