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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一中教育阳光服务工作恳谈会现场

阳光服务工作纪律、工作制度、公示栏上墙

阳光服务站点受理举报、咨询、求助类型
红网攸县站9月25日讯(分站记者 罗琼)近日,攸县一中、上云桥中学、网岭中学等相继召开了2014年教育阳光服务工作恳谈会,社会各界代表与学校共商教育发展大计。恳谈会在教育与社会之间架起互动的桥梁,营造了全社会理解、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教育阳光服务工作恳谈会是“教育阳光服务”的一种形式。“教育阳光服务”还包括公开透明地接受群众的来访、咨询、投诉等,及时处理回复,建立教育与社会沟通的阳光通道。旨在进一步履行教育公共服务职能,转变教育政风行风,以教育公平为导向,紧密结合服务型机关和服务型学校创建活动,把优质服务贯穿于教育工作全过程,实现在教育管理中服务,在教育服务中管理,不断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办人民满意教育。
2013年11月,我县建立了教育阳光服务机构。县教育局建立阳光服务中心,县直学校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阳光服务站,其他各学校建立阳光服务点,设立开放式服务窗口和来访人员休息区,为前来机关、学校办事的群众提供办事指引、政策咨询、信访接待、举报受理、舆情回应等服务。服务中心及各站点工作职责是接听群众来电,接待群众来访,答复群众咨询,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进行分类登记;根据办理情况适时进行回访,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不满意的事项,交相关单位和科室继续办理,直至群众满意为止;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事项的督办,及时收集办理结果并分类存档;定期对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事项及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每月通报一次,并及时报送相关领导。建立了办理备忘制、信息报送制、限时办结制、信息公开制、问责督办制等工作制度强化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水平。中心及各站点以服务为本,认真践行“有问必答,有疑必释,有诉必查,有责必究,限时办结,群众至上”的服务承诺。并开通了教育服务热线,公开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和制度规定。
自元月份来,阳光服务中心陆续接到家长反映城区小学强制学生到私人书店购买练习册及教师课后收费补课的投诉信件,且信件言辞激烈。服务中心当即将信息反馈到基教股和纪检室,这两个股室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城关各小学了解情况,现场取证,通过抽查学生书包,找学生问话,走访老师,发现这两个现象确实有存在,当场就对校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学校全面清查,对强制学生购买练习册的老师进行严肃处理。并成立四个分别由一个副局长担任带队领导、一名股室负责人任组长、两名副股长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分别下驻到文化路、工业路、交通路、东北街等四所学校开展为期一星期的专项工作。全程分学校集中宣传发动、教师自查自纠、督查组督查处理等三个阶段进行,查教师是否在校内进行有偿辅导、有偿家教家养;查教师是否介绍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资料;查教师是否有偿到培训机构兼课兼职、有偿介绍学生节假日到培训机构文化补习;查教师是否参与兴办托管托教机构、到托管托教机构兼课兼职。通过整治活动,存在有偿施教行为和私订教辅资料的少数教师自觉终止了违规行为,并自愿退回了全部违规所得,主动找工作组说明了情况,接受组织上的批评教育,由于措施得力,城区小学教师施教行为明显规范。
据统计,2014年上学期,我县阳光服务中心接待群众来访、电话咨询、网络舆情处置等近100多起,及时解决广大师生、家长的困难,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教育教学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了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教育阳光服务”建设已经初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