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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然气拟分三档计价 近九成家庭不用多花钱

来源:红网 作者:刘玉先肖懿 编辑:李艳华 2014-09-29 22: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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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9月29日讯(记者 刘玉先 肖懿)10月15日,湖南将举行《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听证会。届时,长株潭地区试行的两级阶梯气价或将改变,全省阶梯气价或更改为三个阶梯。
  
  今天下午,湖南省发改委就《办法》听证背景情况进行通报。根据《办法》,目前执行的第一档,即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下的档次将被重新划分为360立方米以下、360立方米至600立方米两个档次,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的相应更改为第三档。
  
  用气量拟分三档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
  
  为合理确定全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气价分档气量,湖南省价格成本调查队在已开通管道天然气的八个市中抽样调查了长沙、岳阳、常德市和汉寿县,直接从各城市燃气公司缴费系统数据库中抽样调查了82113户居民用气普表用户。
  
  省发改委石油交通和商品价格管理处处长廖益平介绍,从抽样调查的居民生活用天然气消费情况来看,2012-2013年,80%用户覆盖率对应的年用气量为300至320立方米之间,95%用户覆盖率对应的年用气量为500至550立方米之间。从各城市天然气使用的分析来看,湖南居民月均用气为20立方左右,居民用气第一档定为30立方米/月的标准,足以满足城镇居民3至5口人之家一个月的日常生活基本需求。
  
  根据测算数据和国家发改委的相关规定,《办法》拟将湖南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其中,第一档气量,为年用气量360立方米(含本数),即月用气量30立方米及以下;第二档气量,为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方米(含本数),即月用气量30立方米以上至50立方米;第三档气量,为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的,即月用气量50立方米以上。
  
  近九成家庭气费支出不会增加
  
  “价格方面,第一档气价维持不变(即2.45元/方),第二档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2倍,第三档气价为现行价格的1.5倍。”廖益平介绍,据测算,若是按照此方案对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全省87%以上的家庭气费支出不会增加,仅有不到13%利用天然气采暖或作商业用途用气较多的家庭才会明显增加支出。
  
  阶梯价格的价差收入都用在了哪些方面?廖益平介绍,价差首先是弥补居民生活用天然气成本。以长沙市为例,居民生活用气完全成本为2.54元/立方米,而目前的居民生活用气基价为2.45元/立方米,年价格成本倒挂金额1775万元。
  
  另外,这笔价差收入还将用于弥补居民基本生活用气供应和储气调峰成本,以及减少与工商业交叉补贴和“户表”改造等方面,初步匡算,长沙市每年弥补LNG亏损约需2400万元,弥补工商业交叉补贴约需280万元。
  
  学校、养老福利机构暂不执行阶梯气价
  
  《办法》明确规定,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气价,气价水平按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1倍执行。
  
  《办法》同时提出,对确因家庭人口众多(五口人及以上)基本生活用气量超过第二档气量的居民用户,可持户口本到城市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其超过第二档气量的部分仍执行第二档气价。
  
  对民政部门发证的特困户和低保户,由地级市城市燃气企业供气的,对其免收天然气价款的额度,每户每月不得低于4立方米(长株潭三市已执行的特困户和低保户每户每月免收6立方米天然气价款的政策继续执行)。
  
  由县(市、区)级城市燃气公司供气的,免收天然气价款额度由市州物价局确定,但免收额度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只能提高,不得降低,以确保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不因阶梯气价而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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