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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好湖南省人民政府2014年为民办实事“重性精神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项目,双清区卫生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救治救助对象的排查及审核,组织开展医疗救治,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确保精神病人的检出率和规范管理率均达到100%。
双清区于2014年9月初召开了为民办实事“重性精神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项目工作实施的会议,明确规定救治救助对象为公安机关及人民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性评估在3级及以上的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及流浪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坚持医疗救治为主、生活救助为辅的原则,采取发动单位和家庭缴费、政府资助等方式,确保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参加三项基本医保。患者在医院的救治费用先由三项基本医保及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按规定支付,最后,由救治救助专项经费对患者自付医疗费用部分给予报销5000元,自付医疗费用不足5000元的,结余费用留在定点医院,作为患者后续治疗费用。
市脑科医院作为双清区集中管理救治的定点医院,对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了住院医疗救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且未享受低保或残疾救助的精神病患者实施生活救治,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