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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南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的通知》(湘价服【2010】145号)的有关规定,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房地产管理局组成调查组,深入该县中心城区,现场采集市场房屋租金价格,按照公正,公平原则,在听取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意见的基础上,参照周边县市价格水平,经报请南县人民政府同意,益阳市物价局批准,正式批复核定上述标准,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将实行动态调整,每2年向社会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