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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新田男子流窜桂阳 疯狂抢夺被逮捕

来源:红网 作者:欧华柱 编辑:王津 实习生:杨滋 2014-10-20 18:02:07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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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桂阳10月20日讯(通讯员 欧华柱)短短3天,永州新田人胡某、刘某在郴州桂阳县城园艺路银华大酒店和蔡伦北路蔡伦学校附近等地4次抢夺4名行路单身女子4条金项链,价值共计人民币1万余元。桂阳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今日披露,该院对两人已经批准逮捕。
  
  新田两男子密谋到桂阳实施抢夺
  
  胡某、刘某系永州新田县人,两人均20出头。胡某因犯抢夺罪于2012年9月被桂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刘某因吸食毒品,2014年6月被新田县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由于开销大经济紧张,同村同龄的“兄弟”俩一拍即合动起了歪脑筋,经过密谋,因为两人经常到桂阳县城来玩,对桂阳县城的街道比较熟悉,两人决定到桂阳县城专门抢夺佩戴黄金首饰的独行女性,一人负责望风,一人负责抢夺,每人轮流来。
  
  3天作案4起,其中白天作案3起
  
  2014年8月11日晚上,胡某、刘某从不同地方赶到桂阳县城会合了,住在蒙泉宾馆附近的招待所,商量好第二天早上到园艺路银华大酒店路段寻找抢夺对象。8月12日早上7时许,胡某、刘某看见一个30岁左右的妇女脖子上带着一条黄金项链正从银华大酒店往农业银行方向走,遂决定对其下手,刘某走到农业局对面的巷子边望风,胡某慢慢尾随靠近那名女子,趁其不备从后面抢下该女子的脖子上的金项链,链子被抢断一半掉在地上,胡某拿起手上半根金项链和刘某一起逃回招待所,用随身携带的电子秤一称有6克多重。8月12日晚上8时许,同一路段同样方法,这次轮到胡某放风、刘某尾随抢夺,两人将一名女子金手链抢走。8月13日8时许,两人在二市场附近寻找抢夺目标,这时胡某因下雨路滑摔了一跤,刚好看见一名脖子带着金项链的女子从身旁经过,于是尾随该名女子抢走了其脖子上的金项链。8月14日上午9时许,两人在蒙泉中学对面的人行道上抢下一名妇女的黄金手链。
  
  8月14日上午,两人将三天的“收获”带到嘉禾县城的“广东仔”李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已被桂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的金银加工店,李某乐得将这四样东西以240元每克的价格收购共计10000元,两人各分得5000元。
  
  随身携带管制器具引怀疑
  
  8月22日,尝到甜头的胡某、刘某又来到桂阳县城踩点准备实施抢夺,执勤民警发现两人形迹可疑,于是对他们进行盘问,发现他们身上有管制器具,遂将二人带回公安局,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后公安民警发现两人跟之前接到报案的几起金项链抢夺案的两个犯罪嫌疑人相似,于是进行讯问,发现胡某、刘某正是这4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办案检察官提醒:佩戴贵重首饰出门的独行女性要提高警惕,最好做到财不露白或多人同行,如果不幸遭遇犯罪,一定要及时报案,积极向司法机关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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