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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年检更便捷 吉首正式启用企业年报制度

来源:红网 作者:张艳 鲁蔚 编辑:高芹 2014-10-28 11: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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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吉首站10月28日讯(通讯员 张艳 鲁蔚) 近日,吉首市工商局正式启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通过操作系统可查询企业信用信息,让企业享受到更便捷的年检服务。
  
  “我们公司是10月21日完成的年报。单看内容跟以往相比区别不大,不过从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上来讲,区别就大了。”吉首市福地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谈到,以前企业年检,先要网上申报进行初审,再去工商局递交纸质材料复审,没有一个星期是不可能办下来的。现在只要通过网上填写,半个小时就好了,真方便!
  
  为推进工作,该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上门推广等形式向社会大众广泛解释宣传“一条例五规章”内容,化解广大企业对停止年检后政策不明、无处适从的局面。通过召开讨论会、参加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对全局登记注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工作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熟悉最新政策,掌握最新操作流程。设置专门服务窗口、配备专用电脑,配备专门人员提供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的咨询、指导和信息录入服务。
  
  截止目前,该局已接待群众现场和电话咨询8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入户走访企业140余户次,2家企业尝鲜年报制。
  
  工商提醒:
  
  1、在年报对象上,凡于2013年12月31日前在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都应当依法报送2013、2014年度报告。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新设立的市场主体,应当依法报送2014年度报告。而已注销、被吊销或被撤销的市场主体不允许报送年度报告。
  
  2、在年报时间上,2013年度报告报送的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2014年度报告报送的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需要报送2013、2014两个年度报告的,应当在成功报送2013年度报告后,才能报送2014年度报告。
  
  3、在年度报告的途径和方式上,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度报告采取电子化报告方式,年度报告完成后,“公示系统”将该年度报告内容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采取纸质报告方式,市场监管局(工商局)接收到纸质报告表后,在“公示系统”中公示其已报送年度报告的情况,但不公示具体年度报告内容。
  
  4、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现其填报信息有误,可在年度报告截止时间之前自行进行修改,但每次修改后原申报信息仍记录于公示系统中,故提醒企业申报时要努力做到申报信息一次完成,提高正确率,防止申报差错而造成不良信誉影响。
  
  5、如果企业不依法进行年报,后果非常严重。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年度报告的,或者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企业信用将受到约束,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予以限制或禁入。个体工商户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年度报告的,将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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