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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岳塘区救助外来务工人员先行先试

来源:红网 作者:何蔚 谭心 编辑:王娉娉 2014-10-29 09: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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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岳塘站10月29日讯(分站记者 何蔚 通讯员 谭心)“现在我们的生活算是回归了平静,一家人也和和美美的。”10月28日,在湘潭市岳塘区建设南路74号门店打理着水果粮油生意的刘汉初笑着说。
  
  刘汉初一家人来自衡阳县石市乡东田村,2007年,刘汉初和妻子来到湘潭市建设南路开了一家粮油水果店。2011年,经过多年打拼,刘汉初在岳塘区书院路街道斑竹塘社区安了家,过上了稳定的生活。然而2013年2月14日,刘汉初家中突发火灾,不仅财产遭受巨大损失,刘汉初的岳母和两个年幼的侄女也住进了医院,花去了近10万元的医疗费用。
  
  “我们是外地人,在湘潭没熟人也不懂政策,当时就是一种无助的感觉。”刘汉初回忆道。也正是在刘汉初无助的时候,岳塘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听说了他们一家的遭遇,于是立即向刘汉初介绍起当时下发不久的《岳塘区外来务工人员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并教他如何填写临时救助申请。
  
  2012年底,岳塘区下发了《岳塘区外来务工人员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文件下发后,工作人员对辖区外来务工人员进行了摸底,所以刘汉初的事情一发生就被及时关注,并给予了救助。之后,像刘汉初这样得到救助的还有家住霞城乡的外来务工人员和书院路街道外来务工人员。
  
  在岳塘区试行的基础上,2013年底,湘潭市民政局向湘潭市区(含高新区、经开区、示范区)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建立外来务工人员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外来务工人员临时救助的对象、条件、标准,并对救助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发放程序进行了要求。
  
  记者了解到,外来务工人员作为建设湘潭、发展湘潭经济社会一支不可缺少的社会力量,建立外来务工人员临时救助制度是对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建设的补充。今年,市委、市政府将外来务工人员临时救助纳入绩效考核内容,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作出的科学决策,充分体现对外来务工人员这一群体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同时也对民政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
  
  岳塘区民政局局长何韧介绍,外来务工人员在务工期间因遭遇临时性突发性事故、突发性重大疾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民政部门都会伸出援手,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去年,岳塘区在全市开创了先河,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临时救助范围,让他们打破了户籍的限制,在异地也感受到了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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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来务工人员临时救助的对象、条件和标准
  
  (一)救助对象。是指湘潭市户籍以外在潭务工或自主创业人员,在务工、创业期间,因遭遇突发性事故或突发性重大疾病导致医疗费用无力承担和生活特别困难的。
  
  (二)救助条件。外来务工人员持有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暂住证)两年以上;在湘潭市行政区域内的工商注册企业务工两年以上,且个人与务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湘潭市范围内从事经商创业并办理了工商、税务登记证,有固定营业场所且经商创业两年以上;在湘潭市范围内的建筑工地务工的外来务工人员可做特殊情况纳入救助范围。
  
  (三)救助标准。外来务工人员临时救助的救助标准参照当地居民临时救助标准,每年度同一对象申请不超过一次。
  
  外来务工人员临时救助的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发放程序
  
  (一)申请。符合外来务工人员临时救助条件的,由当事人或其家属向企业所在地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受理。社区收到外来务工人员临时救助申请之日起,应及时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填写外来务工人员救助申请审批表,签署意见盖章后连同申请材料一起上报街道。
  
  (三)审核。街道自接到社区上报申请材料后,及时复查,对符合外来务工人员临时救助的,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县(市)区民政局。
  
  (四)审批、发放。外来务工人员临时救助的审批、发放由各县(市)区民政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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