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株洲市天元区:民主监督员由“聘”改“派”

来源:红网 作者:周媛 彭湘军 陈亮 编辑:王娉娉 2014-10-31 10:00:02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天元站10月31日讯(分站记者 周媛 彭湘军 通讯员 陈亮)30名集中委派的民主监督员由“身入”变“深入”,由“被动”变“主动”,认真履职,当好被监督单位的观察员、调研员、评论员和督导员,民主监督工作更规范更有实效了。这是株洲市天元区政协为加强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创新之举,也是首次将民主监督员改“聘”为“派”,促进监督工作规范的一次实践。
  
  30名政协委员被分别委派到10个部门
  
  过去,各单位聘请政协委员担任特约监督员,事先较少与政协联系和征求意见,大多是他们的“自选动作”。政协对哪些委员被聘为监督员、被哪些部门聘请、开展活动的情况怎样等都掌握不全。为规范民主监督工作,天元区政协于今年5月将30名区政协委员分别委派到区法院、检察院、建设局、人社局、城管局、教育局等10个职能部门担任民主监督员。
  
  各受派单位都制定了工作、会议、活动等联系制度,确定了联系领导和职能部门对接工作,主动向民主监督员通报重大事项,邀请民主监督员参加有关活动,提供相关资料,为民主监督员知情问政、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如区城管局和区法院,专门为民主监督小组腾出了一间办公用房,配备了电脑等办公用品,并将《民主监督小组工作职责》、《受派单位工作职责》上墙,设置《征询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全面接受民主监督;区法院为监督员设立了“阳光台”,配发了《民主监督员证》,邀请民主监督员听审、视察、座谈等,每月都安排了活动。
  
  民主监督更规范更有效
  
  10月30日,天元区政协召集委派到10个民主监督小组的组长和10个受派单位的分管领导,现场调研区城管局、区法院支持民主监督工作,并进行座谈。
  
  10个民主监督小组积极开展工作,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开展督查,收到较好的效果。如驻法院监督小组参与并组织了18名省、市、区政协委员参与衡阳贿选案的公开开庭旁听工作,出具了区政协开展民主监督工作以来的第1份书面监督意见书——《关于加强法院工作人员对委托评估意见书保密教育的建议》,得到法院领导高度重视,给予了认真答复,并组织了刑事审判庭干警进行了学习与提醒;驻水利局民主监督小组专程视察了“民生100”实事项目——三门新水厂和矮子坝水闸,督办关于杨柳水库低南渠道整修的提案;驻城管局民主监督小组通过民主监督意见箱,收集了老百姓反映的环卫洒水车在天亮前洒水导致农贸市场路滑问题,及时反馈,促使城管局改变了洒水时间;驻人社局监督员不定期到基层人社服务窗口开展明察暗访并反馈情况,促进作风转变;驻教育局监督员参加天元中学执行校长、副校长竞聘上岗和教师招聘笔试、面试的全程监督等等。
  
  “区政协向法院派驻民主监督小组,是对法院工作进行直接监督,是区政协对法院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和对法院干警的关心的爱护,是法院践行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需要。”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一段时间以来,该单位以政协民主监督为抓手,大力推进阳光司法,建立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在深化司法公开、提升案件质量和加强队伍建设方面均取得较好进展。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