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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纪委监察局调整内设机构

来源:红网 作者:李淼 周平 吴志敏 编辑:杨洁 实习生 刘芳明 2014-11-03 10:33:11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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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站11月1日讯(株洲日报记者 李淼 通讯员 周平 吴志敏)10月31日,经株洲市委批准,市纪委、市监察局召开干部大会,公布内设机构调整决定。株洲市委书记贺安杰就市纪委、市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工作作出明确要求。
  
  株洲市纪委、市监察局此次内设机构调整,旨在适应反腐败新形势新任务需要,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经调整,株洲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内设15个职能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机关党委)、宣传部、调研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预防腐败室(市预防腐败局办公室)。调整后,未增加机构、编制和人员,直接从事执纪监督的力量达到总人数的63%,执纪监督力量大为增强。
  
  就株洲市纪委、市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市委书记贺安杰作出要求:当前,株洲纪委的社会形象好,群众对纪委的期望很高,中央、湖南省纪委对各级纪委提出了新的要求,进行内设机构的调整,是加强纪委队伍建设、抓好纪委主业的重要措施之一。
  
  贺安杰指出,要以此次机构调整为契机,抓好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抓队伍首先要抓好机关建设,特别是株洲纪委常委会要带头,提高政治、业务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要服务大局为改革发展护航,更要敢于“亮剑”,要让监督对象知道监督无处不在,知道株洲纪委、监察局在行动,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坚决严肃查处,起到警示作用。
  
  贺安杰强调,纪检监察工作任务重、要求高,越是关注度高,越是要求高,越要履行好新形势下的任务。希望大家在机构调整后,保持责任感、使命感,把纪检监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会上,株洲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光跃强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四中全会“法治反腐”为新起点,认真贯彻落实株洲市委对纪检监察内设机构调整的要求,法定职责必须为,要认真履职;法无授权不可为,要依法履职;打铁还须自身硬,要高效履职,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相关阅读】株洲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情况

  
  1.撤销5个内设机构
  
  监察综合室
  
  党风廉政建设室
  
  执法监察室
  
  行政效能监察室
  
  纠风室
  
  2.新设5个内设机构
  

  株洲党风政风监督室(株洲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第三纪检监察室
  
  第四纪检监察室
  
  第五纪检监察室
  
  预防腐败室(市预防腐败局办公室)
  
  3.重组2个内设机构
  
  干部室—→组织部,加挂机关党委牌子
  
  宣传教育室—→宣传部;
  
  4.更名3个内设机构
  
  纪检监察一室—→第一纪检监察室,
  
  纪检监察二室—→第二纪检监察室
  
  监督检查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5.取消1个内设机构加挂的牌子
  
  信访室取消市政府廉政举报中心的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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