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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潭衡西高速交警进行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巡逻至湘潭西收费站匝道口时,发现一辆未悬挂牌照的蓝色货车正停在匝道口的三角地带,高速交警立即拉起警报,下车引导司机下湘潭西收费站再深入调查。
“我正在调导航,我要去株洲县城下的醴陵,再上高速回去。”货车司机解释,“牌照是在铁丝扭的,昨天卸完后才知道掉了。”
货车司机彭某发现牌照丢失后及时向公司老板反映,公司已向当地车管所进行申请补办,高速交警查询相关证明予以核实。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高速公路上不能随便停车,高速交警依法对彭某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针对牌照丢失问题,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机动车号牌丢失、损毁,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管所申请补领、换领,在此期间应当核发临时号牌。遇交警查车,应出据相关证明予以核实,如果丢失没有及时申请补办、不能出据相关证明,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给以驾驶人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