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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本级城市规划区内购置安置房工作调度会议现场
红网娄底站11月14日讯(分站记者 杨志慧)11月12日下午,娄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春阳主持召开市本级城市规划区内购置安置房工作调度会议,对市政府制定出台的购买新建商品房作为安置房,用于安置市本级城市规划区被拆迁人操作管理办法进行了审议。
在市本级城市规划区内由政府购置新建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是娄底根据《娄底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办法》、《市本级城市规划区内安置房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优化供应结构、加快被拆迁人安置进程的一项创新性举措。根据市政府制定的购置安置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市本级规划区内符合安置条件、自愿选择安置房安置、其集体土地上房屋已拆除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购买安置房安置。根据安置计划,市政府将成立安置房购置工作领导小组,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周转资金、分区域购置适当数量的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源,自愿提供房源的房地产企业可向安置房购置主管部门申报楼盘资料,均价不得高于领导小组核定的楼盘购置限价。
为积极稳妥推进安置房购置工作,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购置安置房工作办法、操作办法和定价办法,确定第一批购置安置房300套左右,并计划阴历年前完成有关合同的签订及结算工作。
易春阳指出,购置安置房政策进一步节约了行政成本和土地资源,加大了房地产市场调控,既是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也是政府立足长远、化解安置矛盾负责任的举措,各有关部门要高度统一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廉政纪律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做到工作认真细致、保障切实有力,确保安置房购置工作有序推进。
副市长石超纲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