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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交警市连续查处三起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红网 作者:范莹 编辑:杨洁 2014-11-20 14: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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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洪江市站11月20日讯(通讯员 范莹)11月17日至18日,湖南省洪江市交警大队连续查处三起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17日晚20时许,黔城中队民警在黔城枫林秀水门口处警时,发现驾驶人周某脸色红润、站立不稳,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随即,民警将其带回大队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其酒精含量为55.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21时,民警在黔城明志大酒店门口处理一起轻微交通事故时,发现驾驶人孟某身上有酒味。民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77.2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18日15时许,该队民警在处理双溪镇泥黔城溪村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对受伤的湘N0HU22号摩托车驾驶人曾某进行交谈时,发现其身上有酒味。随即,民警对其抽血进行检验鉴定,结果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3.3mg/100ml,已经达到醉酒标准。
  
  孟某、周某、曾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目前,民警已对孟某、周某处予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对曾某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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