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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好省政府2014年为民办实事“重性精神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项目,经乡镇卫生院摸排登记、监护人申请、专科医师复核、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审核、定点医院收治及生活救助、考核验收等6个步骤,20名符合“救治救助对象”条件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已全部到怀化市第四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并由救治救助专项经费对患者自付医疗费用部分给予报销5000元,结余费用留在定点医院,作为患者后续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