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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布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周小华 编辑:杨洁 2014-11-26 09: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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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图/王斌

  本报讯(记者 周小华)今年7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省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和市州县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处理,切实整改,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结果。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关于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结果的报告。

  报告显示,截至今年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绝大部分问题已得到整改,因客观因素或历史原因产生的问题,也已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予以规范。省审计厅在2013年及此次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案件线索并移送19项,截至今年10月底,11项已结案,涉及21人,其中司法处理8人,行政处理13人。部分相关单位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省财政厅:拖缴的1.55亿非税收入已缴纳

  省财政厅已撤销污水管网改造资金财政专户,利息余额缴存国库;今年1月已将未及时划缴入库的非税收入1.55亿元,全部缴入国库。细化部门预算编制,严格区分部门本级支出和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用于省本级的支出要求全部明确到具体项目,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截至10月底,省级公共财政今年预算指标下达比例达到90%。

  该厅逐月通报各部门、各市县的支出进度,对支出进度偏慢的部门和市县,采取催办、约谈等方式进行督促;清理规范结余资金,对包括“三公”经费在内的办公性行政经费结余和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年底全额收回省财政。已撤销多开设的3个账户,已停止受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自行采购申请。

  省教育厅:督促高校归还挤占科研经费

  目前,各高校已收缴违规支出、归还挤占科研经费3301万元;对未按政府采购程序购买的科研资产1037万元,已责成学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对发放不规范的科研劳务费和津补贴等1355万元,正督促学校加大力度继续整改,3名严重违纪的科研人员已移送纪检部门调查处理。有2所高校出台了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15所高校修改和完善了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省交通运输厅:整改项目遗留问题505处

  省交通运输厅督促省高管局及各项目公司会同相关市县征地拆迁协调指挥部,排查已通车项目遗留问题。截至9月底已整改、处理遗留问题505处,投入资金5500万元。关于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概算较多、车辆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省交通运输厅已督促省高管局再次核查14个已通车路段项目公司,截至8月底,已处置车辆215台,处置收入595.58万元,已全部冲减建设成本。

  省移民局:督促缴纳1.19亿淹没补偿费

  在省移民局的督促下,安江水库等相关业主单位已于今年6月底将淹没补偿费1.19亿元缴入省财政移民资金专户。省电力公司已于今年6月将少缴的库区基金262.36万元缴入省财政移民资金专户。

  省环保厅:取消环评中心收费项目

  省环保厅调整了办事流程,将环评中心的评估工作由行政受理之前改为受理之后,并根据需要再委托评估中心组织技术评审;取消了环评中心的收费项目,将该中心的运行及人员经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对此前已收结余的990.02万元资金,已于10月15日上缴省非税局。该厅上年结转指标1.36亿元已在9月底前形成实际支出7653.14万元。截至10月底,审计抽查常宁等4县市2013年应完成的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已全部完工,12个已验收,6个待验收。

  省人社厅:就业局挤占专项资金已归还

  省人社厅已要求各处室严格按照年初部门预算,列出资金使用时间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至今年9月底,上年结转的1.09亿元已支付4230万元;不需用的国家助学金1223万元年底由省财政收回;厅机关信息化建设等4000多万元正在实施,将按进度支付。该厅取消了对6个月短期劳动预备制培训的补贴政策;省就业局归还了挤占的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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