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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左右,湘潭男子郭耀通过互联网,认识了重庆女子艾芬蕃。因年龄相仿(都是70后)、学历相近(男方小学文化,女方小学肄业),且都无固定工作,加之兴趣相投,两人很快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
随后,艾芬蕃来到雨湖区响塘乡某村郭耀的家中,过起了同居生活——虽没有领证,但两人对外都以“老公”、“老婆”相称。
居家过日子,柴米油盐酱醋茶,哪一样也少不得。郭耀、艾芬蕃这对没有稳定生活来源的情侣,也没有免俗。为了挣钱,郭耀想到了贩毒,艾芬蕃没有反对。
为风险共担、收益共享,两人确立了分工:男方负责购进毒品,并与买家联系;女方负责收钱及保管毒品;毒品分装由两人共同完成。而贩毒的地点,就定在了两人的家里。
一切就绪后,两人的生意于2014年1月正式开张,并断断续续做到3月份。期间,两人共贩卖毒品冰毒、麻古8次,共计重量3.1克。而为了招揽买主、搞好服务,两人有时会允许吸毒人员在他们家中吸食,有需求的还提供吸毒工具。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两人贩卖毒品的勾当,还是传到了警方的耳朵里。2014年3月14日15时许,警方在对郭耀家中进行检查时,当场查获毒品共计5.6986克(其中,麻古净重0.6830克,冰毒净重5.0156克),并发现有5名男子吸食麻古、冰毒。
经讯问,这几名男子供述毒品系郭耀、艾芬蕃向其贩卖,警方随即将当时在房内的郭耀、艾芬蕃带走调查。
近日,雨湖区法院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郭耀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被告人艾芬蕃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