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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下午4点钟,梅桥派出所民警在梅桥镇酒铺村发现,马路对面一名30多岁的女子拎着一只大油壶在给摩托车加油。汽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储和买卖这类危险物品都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和条件,拎着油壶在马路边给摩托车加油不符合相关的管理规定。随后,民警将加油的女子彭喜云口头传唤至梅桥派出所。
原来,听说汽油、柴油的利润大,没有经济来源的彭喜云便打起了“卖油”的主意。今年7月下旬,彭喜云在酒铺村的马路边租了一间民房,通过“熟人”从娄底进来了低价的汽油和柴油。
附近不少人知道彭喜云经营的油品来路不正,可因为贪图便利,还是在彭喜云的非法加油站加油。从今年7月份开始,彭喜云非法储存1.2吨汽油,2吨柴油,非法获利约900元。为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湘乡市公安局梅桥派出所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涉事的违法嫌疑人彭喜云也被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