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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2012年5月,被告人廖某向其堂姐廖某某谎称可帮忙办理低保,每个人只需交2000元,在交完钱之后的5年内可每月领到300元的低保金;交2500元,可在5年内每月领到420元;交5000元后每个月可领到300元一直到去世。
在此期间,被告人廖某还以可办理医疗补贴、房屋补贴、退休补贴、养殖业补贴等多种名义,骗取其堂姐105600元,除被告人返还给被害人所谓的补贴17200元外,被告人实际骗得其堂姐共计94840元。
2012年8月份,廖某以同样的方式骗取被害人杨某19600元。同年10月份,廖某又以同样的方式骗取陈某27400元。同年12月份,他又以同样方式骗取曹某25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了诈骗罪,因被害人都是其亲戚,且都已签订了赔偿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