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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全国安全日宣传资料发放点)

(交通安全宣讲员为市民讲解七类违法行为)

(交通安全宣传员发放宣传资料)
红网嘉禾12月2日讯(通讯员 曾村村 周子龙)在2012年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天是全国第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上午9点30分许,湖南省嘉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交通安全宣传员在县神龙步行街开展了122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中,该大队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板块等多种形式,为市民讲解超载、超速、毒驾、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和不礼让斑马线七项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使他们深刻认识到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在现场,市民周先生感慨地说:“现在私家车猛增,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还很淡薄,致人死亡和伤残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通过参加今天的活动,使我对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今天我没白来”;在辖区珠泉完小,一名参加宣传活动的学生李鹏激动地说:“山东蓬莱发生的特大校车事故,死了那么多幼儿,使我们中小学生震惊不已,今后我们一定不坐超员、超速、非法的接送学生车辆,并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参加宣传活动的群众纷纷表示,今后一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关爱生命,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远离交通事故。
在上午近两个小时的宣传活动中,该大队民警共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3000余份,为群众解答交通安全问题100余条,有效提高了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