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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环保部门回应湘江流域砷超标:报道不实以偏概全

来源:红网 作者:张珍 曾小颖 编辑:刘仁军 2014-12-04 0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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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环保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回应湘江流域重污染区砷超标问题。)

(省环保厅副厅长谢立回应湘江流域重污染区砷超标问题:没有尊重事实。)

  红网长沙12月3日讯(记者 张珍 曾小颖)今日,湖南省环保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回应湘江流域重污染区砷超标问题。省环保厅副厅长谢立明确表示,报道以偏概全,没有尊重事实。
  
  就日前《湘江流域重污染区砷超标715倍》的报道,谢立表示,报道中选取重金属污染工矿区数据代表湘江流域,取样并不科学,完全是以偏概全。“要评价一个区域的环境治理,我们都是布点采样。某一个布点内的超标,不能代表整体。”谢立说,环保组织在郴州市三十六湾甘溪河采样得出的结论,最终被媒体发布为“湘江流域重污染区砷超标715倍”。“这都不是一个实事求是的报道”,谢立说。
  
  谢立说,湖南是“有色金属之乡”,有色金属采、选、冶历史悠久,涉重金属企业点多面广,是全国重金属污染防治任务最为繁重的省份之一。近年来,湖南省委、省政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以省长为主任的“湖南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委员会”,市州、县成立了由行政一把手挂帅的领导班子,并根据各地的任务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重金属污染治理纳入了政府绩效考核及全省小康社会达标考核的重要指标体系。去年,省政府把以重金属污染治理为重点的湘江保护和治理列为“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从2011年以来,仅省本级已安排14亿元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同时,从2010年以来,全省已累计淘汰关闭涉重企业1018家,涉重企业减少42%,其中湘江流域淘汰关闭878家,减少了45%。
  
  会上还公布了湘江流域相关数据:今年1—10月,湘江干流的汞、铅、砷、六价铬和镉的平均浓度都在Ⅱ类标准限值以下。衡阳及以下11个断面的镉、汞、铅、砷和六价铬的浓度,除松柏断面镉浓度在Ⅱ类标准限值以下,各断面的其他重金属浓度均在Ⅰ类标准限值下。
  
  对于三十六湾矿区的治理工作,谢立说,原核心矿区启动了4个遗留废石和尾矿污染治理,同时前期调查已经出来,目前省水电设计院正在筛选综合整治方案,力争早日解决该地区历史遗留问题,彻底消除湘江源头污染。“重金属污染治理任务艰巨,治理工作尚处于实施阶段,”谢立说,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我们一直在路上,一直在进行时,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相信整治成果将进一步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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